2月16日,红安警方通报成功侦破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,为受害人追回损失15.5万元。
“警察同志,我被骗了!”2024年8月25日,受害人周女士神色慌张地走进红安县公安局金沙派出所。
经了解,2024年3月份,周女士在某交友软件上偶然认识了一名男网友,该网友发布的帅气的照片一下子就吸引了她的注意。该网友自称王某某,职业是一名健身房教练。周女士抱着试试的心态添加了其联系方式,王某某谈吐幽默,几天下来,周女士发现两人有很多共同话题。
2024年3月底,王某某称自己有一个做美容行业的朋友,推荐给周女士,让其在朋友那里购买化妆品。为了博取周女士的信任,王某某甚至用多个微信号同时与她联系。周女士深信不疑,并先后向王某某转账7000余元。
“最近母亲生病住院,不想连累你。”“母亲病情恶化,需要很多钱。”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像电视剧中的情节一样,王某某开始以母亲生病为由,上演各种套路,打着恋爱之名,不断向周女士索要钱财。陷入“爱情”的周女士对王某某有求必应,短短数月内,她向王某某提供的账号转账共计155000元。二人一直未见面,周女士给对方打过几次电话也都无人接听。
“立刻着手调查,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!”接到报案后,红安县公安局以侦查中心为依托,迅速启动合成作战机制,全力展开案件侦破工作。
经过连续数日的研判分析和网上作战,河南籍男子王某某(男,22岁,河南省获嘉县人)浮出水面。2024年9月,红安民警赶赴河南省焦作市、新乡市展开调查,经多方查证发现,王某某并非健身房教练,只是一名化妆品销售员。
固定证据后,2024年8月,红安县公安局将王某某列为网逃人员。2025年2月9日,民警获悉王某某已返回户籍地,在当地警方的帮助下,王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经审讯,王某某对其虚构身份与他人交往,以恋爱之名编造各种理由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目前,红安警方依法追缴王某某违法所得,并退还受害人被骗资金155000元,王某某被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,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。